关于严明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
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各二级单位:
202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育人环境和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正风肃纪,把纠“四风”树新风作为常态,把严的态度亮出来、严的标准立起来、严的纪律执行起来,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违规吃喝问题及违规饮酒问题集中整治结合起来,锲而不舍持续发力。结合“一月一警示”,认真开展节前警示教育、廉政谈话,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反对“四风”。要把握“双节”特点,坚决破除陈规陋习,大力弘扬新风正气,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发挥“头雁效应”,严于律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把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影响和带动广大教职员工清廉过节;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及时廉洁提醒、响敲警钟;党员干部和党员教师要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廉洁自律,管好家人,以身作则,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严守“廉洁关”、严防“节日病”。
二、严明纪律规矩,增强廉洁意识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党员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坚决纠治“四风”问题。
1.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学生及家长的宴请、健身、娱乐等安排;
2.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红包”、礼券、礼品、消费卡、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财物、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3.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及借机敛财;
4.严禁违规举办没有实质意义的各类年会、团拜会、联谊会、庆典活动等;
5.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等福利;
6.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活动;
7.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年货节礼或用公款相互送礼走访;
8.严禁组织或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活动;
9.严禁以总结部署工作等名义加重基层负担,特别是工作过度留痕、“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
10.严禁在工作期间饮酒(含加班、值班期间),严禁酗酒、酒后滋事、酒驾、醉驾等。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查顶风违纪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任务抓常、抓细、抓实,要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加强教育管理,并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共中央纪委发布的《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把严明节日期间纪律要求、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抓手,确保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坚定,深刻认识不正之风的严重危害。学校纪委将认真履行执纪监督职责,强化监督检查,畅通信访监督渠道,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通报曝光,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
请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及时传达学习通知精神,在节日期间做好监督检查,并于2025年2月25日前将通知传达学习情况及监督情况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系统进行报送。
举报电话:0774-5228685。
中共贺州学院纪委办公室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