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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严明2025年劳动节、端午节期间 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7日 18:26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


关于严明2025年劳动节、端午节期间

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各二级单位:

2025年劳动节、端午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育人环境和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坚定,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正风肃纪,把纠“四风”树新风作为常态,把严的态度亮出来、严的标准立起来、严的纪律执行起来,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要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推动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逐条逐句学深学透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一月一警示”,用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开展警示教育,重申纪律规定,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增强廉洁过节意识,自觉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发挥“头雁效应”,严于律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把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影响和带动广大教职员工清廉过节;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及时廉洁提醒、响敲警钟;党员干部和党员教师要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廉洁自律,管好家人,以身作则,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严守“廉洁关”、严防“节日病”。

二、严明纪律规矩,增强廉洁意识

学校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党员教师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坚决做到“十个严禁”:

1.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等;

2.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或土特产品;

3.严禁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购物卡、有价证券、通过快递物流收送节礼等;

4.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接待、公款旅游等;

5.严禁违规接受学生及家长、下属、业务关系单位等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

6.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或者其他不向公众开放的高档场所;

7.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外出旅游、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

8.严禁酒驾醉驾,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

9.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10.严禁违反假期值班带班制度规定及各种变相违规违纪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查顶风违纪

节点即考点,要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坚决纠治“四风”,培树新风正气。各二级纪委要主动履行好监督职责,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的监督提醒,重点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宴请以及谢师宴、快递送礼、借培训考察名义公款旅游等隐形变异问题早发现早纠治。要结合单位实际,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节日期间纪律作风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纪委。学校纪委将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专责,强化监督检查,畅通信访监督渠道,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通报曝光,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

请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及时传达学习通知精神,在节日期间做好监督检查,并于2025年6月25日前将通知传达学习情况及监督情况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系统进行报送。

举报电话:0774-5228685。



中共贺州学院纪委办公室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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