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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壮族三月三”、清明节期间严明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1日 11:50 作者:郑梓昌 文章来源: 点击:[]

 

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二级学院:  

2022年“壮族三月三”、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落实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问题,现就严明节日期间有关纪律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带头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的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进一步动员起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坚持不懈,抓细抓实各项防疫工作。  

各部门、二级学院要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举措,全面做好各项防疫工作,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组织领导,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对防疫工作务必高度重视,为师生营造安全稳定的学习生活环境,确保学校校疫情防控有序有力、落细落实。  

二、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切实履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把节日期间从严从紧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重要政治任务,加强党员干部和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党员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酒驾醉驾行为;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款物;严禁祭扫活动中铺张浪费,倡导文明祭祀;严禁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表面文章;严禁组织或参加赌博及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三、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各二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强化日常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督促本单位干部职工做文明风尚的引领者、遵规守纪的执行者、清廉学校建设的践行者。坚决反对特权行为,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真正树好榜样、做好表率,共同营造节俭文明廉洁的节日氛围。同时,要严格落实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对收到、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舆情及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学校纪委。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强化监督检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件一律公开曝光,坚决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请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及时传达学习通知精神,在节日期间做好监督检查,并于2022年4月11日前将通知传达学习情况及自查情况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系统进行报送。  

举报电话:0774-5228685。  

 

 

中共贺州学院纪委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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